有一個朋友寫了篇文章說她喜歡男人在過馬路的時候、
在party的時候、在看鬼片的時候會牽著她的手,
並告訴她牽不牽手,很重要



我喜歡我愛的男人,走在路上時,
他步伐比較大在我的前頭,仍然記得把手往後伸,
手心向上,暗示著我趕快向前抓住他的手。
那種感覺,深刻的窩心。

我也喜歡和朋友一同吃飯時,
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
我們甚至不用看著對方的眼神,
也可以透過手心的溫度感受到他緊緊的陪伴著我。

騎車時候,他會空出他的左手捉住我的左手,
開車的時候,他會伸出他的右手握著我的左手。

我喜歡男人大大的手掌、修長的手指、厚實的掌心,
讓我感受到他的力量,安心的停靠在他的手裡。

每到了冬天,男人的手是我的專屬暖爐,
不管有多冷,即使是零下10度,我都可以向他取暖。
男人手心的溫度總是暖的剛剛好,妳只能習慣他的溫度,
別的男人就算有一樣的體溫,妳還是習慣那一種「他的溫度」。



我想,牽手一定是最簡單,也是最難的肉體關係。


常常我走在路上會被牽著手的老夫妻所感動,
有多少人年老了,走不動了,還有人會牽著你的手陪你慢慢走嗎?





我們總是自負的以為可以簡單的愛一個人,
但是最後才發現,感情不只是單純想像的那樣簡單,
也不是我愛你你就會愛我那麼容易,
我們還要面對許多的挑戰時空的折磨,與人性的無奈


而讓我覺得窩心甜蜜的,不是男人與我做愛,
而是他願意緊緊的,緊緊的牽著我的手,
不管是在哪裡,都讓我感覺他的愛透過手心傳遞到我的心底,
那一刻,才是最幸福、最溫暖的感動。


或許愛情不再那麼簡單,




我依然相信,牽手比做愛重要。


引用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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