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個朋友寫了篇文章說她喜歡男人在過馬路的時候、
在party的時候、在看鬼片的時候會牽著她的手,
並告訴她牽不牽手,很重要。
我喜歡我愛的男人,走在路上時,
他步伐比較大在我的前頭,仍然記得把手往後伸,
手心向上,暗示著我趕快向前抓住他的手。
那種感覺,深刻的窩心。
我也喜歡和朋友一同吃飯時,
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
我們甚至不用看著對方的眼神,
也可以透過手心的溫度感受到他緊緊的陪伴著我。
騎車時候,他會空出他的左手捉住我的左手,
開車的時候,他會伸出他的右手握著我的左手。
我喜歡男人大大的手掌、修長的手指、厚實的掌心,
讓我感受到他的力量,安心的停靠在他的手裡。
每到了冬天,男人的手是我的專屬暖爐,
不管有多冷,即使是零下10度,我都可以向他取暖。
男人手心的溫度總是暖的剛剛好,妳只能習慣他的溫度,
別的男人就算有一樣的體溫,妳還是習慣那一種「他的溫度」。
我想,牽手一定是最簡單,也是最難的肉體關係。
常常我走在路上會被牽著手的老夫妻所感動,
有多少人年老了,走不動了,還有人會牽著你的手陪你慢慢走嗎?

我們總是自負的以為可以簡單的愛一個人,
但是最後才發現,感情不只是單純想像的那樣簡單,
也不是我愛你你就會愛我那麼容易,
我們還要面對許多的挑戰、時空的折磨,與人性的無奈。
而讓我覺得窩心甜蜜的,不是男人與我做愛,
而是他願意緊緊的,緊緊的牽著我的手,
不管是在哪裡,都讓我感覺他的愛透過手心傳遞到我的心底,
那一刻,才是最幸福、最溫暖的感動。
或許愛情不再那麼簡單,
我依然相信,牽手比做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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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09 Wed 2009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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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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